公告啟事

健行科技大學公開徵求校長候選人啟事(草稿)

一、

依據「健行學校財團法人健行科技大學校長遴選及解聘辦法」公開徵求校長候選人。

二、

本校校長候選人之年齡以就任時未滿六十五歲為限,除應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0條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13條相關條文之規定外,並應具備下列條件:

(一)

尊重本校創校傳統,認同本校辦學理念,且具有卓越之行政經驗及領導能力。

(二)

具公認之學術成就及聲望。

(三)

有高尚之品德及操守,足為表率者。

三、

凡有意推薦或自行參選者,請至本校首頁:「校長遴選專區」(https://pselection.uch.edu.tw)下載相關表件,依規定將履歷連同相關書面資料於115年1月16日(星期五)下午五點之前,以專人或掛號郵件送(寄)達本校收發室為準:﹙320678﹚桃園市中壢區健行路229號。
「健行學校財團法人健行科技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」收。
逾期恕不受理,候選人書面資料送達遴選委員會後,均不予退還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,恕不另行通知,亦不退件。

四、

有關通訊聯絡事宜,請洽:
聯絡人:楊宇白祕書  電話:﹙03﹚458-1196分機1101 e-mail:yupai@uch.edu.tw

健行學校財團法人健行科技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 敬啟

相關辦法

  • 大學法
  • 私立學校法
  •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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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健行科技大學校長候選人資料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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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宇白祕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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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03 ) 458-1196 分機 11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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